基于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社会工作学科研究生教育的一般规律,根据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借鉴、吸收发达国家和地区高层次社会工作专门人才培养的有益经验,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学位名称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英文译为“Master of Social Work”, 缩写为MSW。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社会政策,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胜任针对不同人群及领域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三、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方法
招生对象一般为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或具有一定社会工作实践经验的其他专业的学士学位获得者。
入学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的统考或联考及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专业复试,主要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以及面试情况,并结合工作业绩与资历择优录取。
四、学习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可以全日制学习,也可以非全日制学习。全日制学习期限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期限为3―4年。
五、培养方式
1、实行学分制。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规定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的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经答辩获得通过可按学位申请程序申请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
2、教学方式采用课程讲授、案例研讨和专业实习等多种形式,重视实践教学。实务课程要配备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社会工作实验室等硬件设施,要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为学生上课或开设讲座,可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授课,加强社会工作实务技能的训练,兼顾研究能力的培养。
3、重视实习环节。要求学生至少有800小时的专业实习。发挥学校督导与机构督导的双重作用,提高实习教学水平。
4、成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社会服务与管理部门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参加;实行双导师制,即学校专职教师与有实际工作经验和研究水平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共同指导。
六、课程设置(另见附件1)
七、学位论文
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论文可以是项目设计与评估、实务研究或政策研究,经答辩通过和校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获得学位。
附件1: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MSW)课程设置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课程的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
一、必修课(20学分)
(一)公共必修课(6学分)
1.政治理论                     3学分
2.外语                         3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14学分)
1.社会工作理论                 3学分
2.社会研究方法                 3学分
3.高级社会工作实务             3学分
4.社会工作伦理                 2学分
5.社会政策分析                 2学分
 
二、选修课(不少于8学分)
1.人类成长与环境               2学分
2.家庭与家庭服务               2学分
3.贫困与发展                   2学分
4.社会服务管理                 3学分
5.社会项目管理                 2学分
6.社会工作评估                 2学分
7.中国社会政策                 2学分
8.社会保障制度                2学分
9.社会福利思想                2学分
10.比较社会福利制度            2学分
11.社会统计分析                 2学分
12.儿童社会工作                 2学分
13.青少年社会工作              2学分
14.老年社会工作                2学分
15.女性社会工作                2学分
16.残疾人社会工作              2学分
17.精神健康服务                2学分
18.学校社会工作                2学分
19.医务社会工作                2学分
20.社会矫正                    2学分
21.企业社会工作                2学分
22.农村社会工作                2学分
三、社会工作实习(必修,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不少于600小时,其他学生不少于800小时,6学分)
这是有专业督导的社会工作实习,可分成同步实习、集中(团块)实习两部分,在两年内完成,分别计学分。
四、毕业论文:2学分
全国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MSW)教学基本要求
(修订稿)
 
为了规范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MSW)教育,保证社会工作硕士培养质量,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MSW)特点,提出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MSW)教学基本要求,这些要求将作为今后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MSW)教学合格评估的参考指标。
 
一、师资条件
1、有一支学科结构合理、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教师队伍,其中教授和博士学位获得者须达到50%以上。
2、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必修课必须配备2名以上专任授课教师,具有社会工作实践经验或督导经验者的比例不低于50%。
3、有一定数量的来自实际部门的资深社会工作者作兼职教师。
4、有多名专业教师与社会服务部门或机构专业人员组成的督导队伍。
5、MSW专业课程教师每人每年至少参加1次进修、培训、学术研讨或校际课程研讨活动。
 
二、教学设施的要求
1、专用教室
应有供MSW教学使用的专用教室。
2、实验室和实习基地
建有不少于150平方米的社会工作实验室。
3、实习基地
有固定的、足够的社会工作实习基地。
4、图书资料
有足够数量的MSW专业图书资料可供MSW学生使用。
5、网络和计算机
为所有MSW学生提供使用校园网及计算机的条件。
6、以上诸项要求如与其他学生共享,应保证MSW的使用时间。
7、多媒体教学条件
50%以上的MSW专业课程有多媒体教学课件,并使用多媒体教学设施进行教学。
 
三、教学组织与管理的要求
1、教学管理机构与人员
成立专门的MSW教学管理机构(如MSW教育中心等),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配备专职的MSW教学秘书,负责MSW学生的日常管理与服务。
2、教学服务
为MSW教师的教学实践和科研活动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用于专业实习机构的部分收费,学校教师指导实习的交通、误餐补助,计算机使用,教学软件、图书资料购买及复印等方面的开支。
3、教学管理制度及文件管理
建立比较完善的MSW教学管理制度(任课教师责任、学生考勤、考试、论文选题与指导、论文答辩、教学质量评估等方面的制度);学籍档案管理严格和规范,教学大纲、MSW学生的考勤表、成绩登记表、学籍总表、课程期末考卷和答卷、教学评价表等教学文件保存完好,管理有序。
四、教学过程与效果的要求
1、教学大纲(课程介绍)
MSW专业课程应编写教学大纲或课程介绍,内容包括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进度安排、教学参考文献,大纲应及时发给学生。
2、专题讲座
每年为MSW学生开设各种专题讲座、报告不少于3次。
3、专业实习
应为学生提供足够的、多类型专业实习场所,应设置专职实习督导岗位,配备专职实习教师,实习机构要有相应的、有专业训练的督导老师,以满足教学要求。对参与专业实习督导的教师的工作量应根据该专业特点合理计算。要有完整的实习教学规范。
4、办学特色
各试点院校应充分发挥自身的学科优势,办出特色,不断创新。
 
五、学位论文的要求
1、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可以采用以下形式(学生任选一种):(1)项目设计与评估。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一个具体的社会服务与管理项目进行从设计到执行和评估结果的服务试验,写出完整的项目设计与评估报告;(2)实务研究。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就社会工作实务的方法、某个实务领域的知识开展研究,在实际服务提供中验证和发展社会工作实务的方法和知识;(3)政策研究。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社会政策方面的研究论文。
学位论文写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个学期,字数不少于2万字。
2、论文导师
MSW论文指导采取导师组制,由专职教师与资深专家共同组成导师组。
3、论文质量保证
学位论文应有选题报告,提交的论文要经过评审。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有一位具有丰富的社会工作实践经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