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教〔2023〕2号)《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操作规程》(赣教助字〔2025〕1号)《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江财研教字〔2021〕30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规定。经个人申请,班级初评,学院评审小组评议,坚持高质量业绩成果为导向,现将社会与人文学院2024年研究生江西省政府奖学金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刘 莉(23学硕) 陈新园(22MJC2班) 林秋敏(22MSW2班)
邱汕汕(23MSW1班)
推荐学校打擂名单:苏琪可(22学硕班)
以上公示期3月17日-21日,如对以上公示情况持有异议,可向社会与人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审议小组反映,电话:0791-83889762。
社会与人文学院
2025年3月14日